
关于汉寿县城镇职工医保特殊门诊2020年报销及2021年申报的公告
一、报销、申报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2、办理地点:2020年费用报销与2021年新增申报及连续申报统一在特殊门诊审批窗口(设医疗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二、申请鉴定程序
1、凡2020年度已取得特殊病种资格的参保人员,由本人携带特殊门诊购药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医疗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办理审批录入手续。对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和脑血管意外合并全瘫共3个病种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近半年内的诊断资料。
2、新增申请参保人员实行先申报后审批。申请人携带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门诊检查资料(恶性肿瘤须提供首次确诊的检查报告单,住院病历须有医院病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医疗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办理申请鉴定手续,经特殊门诊专家委员会审核后,于2021年元月5—10日公布审核结果,凡审核通过人员于元月10—15日到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门诊慢病服务部领取特殊门诊购药证及病历资料。
三、待遇支付
1、患者凭社会保障卡、特殊门诊购药证在特殊门诊协议药店按病种限额和用药范围的规定购药。
2、长期异地居住的患者,凭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有效发票、处方或者对应购药明细小票原件、本人身份证、特殊门诊购药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于规定时间到医疗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一次性结算当年度特殊门诊费用。
3、特殊门诊办理后待遇享受时间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年度。一个自然年度内,特殊门诊患者需住院时无须退回特殊门诊待遇。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支付限额额度实行按年度核定,按月管理,不跨年度累计使用。
四、特别注意事项
当前,虽然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已经越过拐点,但疫情全球大流行仍处在上升期,外部形势非常严峻,防控工作依旧容不得半点放松。因此,请办理特殊病种门诊的申请人员一定要做好自我防护,自觉出示健康码,自觉佩戴口罩,自觉排队,保持1米间距,尽量减少某一时段集中办理,确保此项工作开展安全、有序。
咨询与服务电话:0736-2859315
附件: 2021年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限额标准及支付比例表
汉寿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责编:刘译林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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